浦茂说法 | 国务院《住房租赁条例》解读:关乎你我租房生活的新规则

2025-07-25 09:13:03 PMadmin 11

2025年7月16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今年9月15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国住房租赁领域首部专门行政法规,这部《条例》的诞生不仅填补了制度空白,更标志着住房租赁市场迈入法治化、规范化发展的全新阶段。租房一族的居住权益保障、租赁体验提升等问题都将迎来新变革。

01、住房租赁的 “安全锁”:出租住房的条件规范

一直以来,租赁住房的安全与健康问题备受关注。《条例》明确规定,用于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像常见的 “隔断房”“甲醛房” 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住房将被严格禁止出租。

同时,《条例》特别指出,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并且,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应当符合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这一系列规定从源头上为承租人的居住安全与健康提供了坚实保障,让百姓租房住得更安心,如果承租人租住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身体受到损害,根据《条例》,承租人有权依法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责任。

02、租赁关系的 “稳定器”:合同与行为规范

在以往的租房过程中,租赁关系不稳定、合同纠纷时有发生。《条例》要求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使用实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并且出租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等方式将住房租赁合同向租赁住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若出租人未办理合同备案,承租人可以自行办理。相较于过往法规层面对于房屋租赁备案相对较弱的义务设置,这一规定使得租赁关系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增强了租赁合同在法律上的公示效力,有效保障了承租户的权益和相对稳定的租赁关系。

在租赁双方的行为方面,《条例》也做出了详细规范。出租人收取押金时,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除合同约定情形外,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出租人依法解除住房租赁合同的,应当通知承租人,并为其腾退住房留出合理时间,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解除合同或腾退住房。而承租人也需要安全、合理使用租赁住房,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拆改室内设施等。通过对双方行为的规范,减少了租赁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纠纷,让租赁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03、租金调控的 “信号灯”:住房租金监测机制

租金的波动常常牵动着租客的心。《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房租金监测机制,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内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住房的租金水平信息。这一机制的建立意义在于,一方面它有助于提高租房市场透明度,主管部门能够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从而稳定市场租金价格水平。另一方面,租客和房东在确定租金时,有了官方发布的租金水平信息作为参考依据,提升了交易的公平性,有助于推动市场朝着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例如,租客在租房时,可以参考当地公布的租金水平,判断房东提出的租金是否合理,避免被不合理涨价。

04、违规行为的 “警示钟”:严格的责任追究

《条例》对于出租人、承租人、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经纪机构等各方的违规行为,都制定了严格的责任追究措施。例如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经纪机构若未按规定报送开业信息、未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开业信息或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等,将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将面临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将非居住空间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的出租人,将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这些严格的处罚措施,将有效约束市场主体的行为,维护住房租赁市场的正常秩序。

《住房租赁条例》的出台,是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它从多个方面对住房租赁活动进行了规范,切实保障了广大百姓在租房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健康、有序、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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