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茂要闻|浦茂律所关婧律师开展普法培训讲座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独居、空巢、离异无子女等老年群体的权益保障需求日益凸显。不少老年人因缺乏提前规划意识,在突发疾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陷入医疗决策无人签字、财产无法支取、事务无人打理的监护真空,个人意愿与切身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已成为基层民生法治领域亟待破解的现实问题。
为普及意定监护法律制度,引导基层群众提前规划晚年权益保障,切实提升老年群体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8月27日,上海浦茂律师事务所关婧律师走进真北一居,开展“意定监护普法宣讲——为晚年生活筑牢法律保障”主题公益法治讲座,为辖区老年居民普及意定监护法律知识、厘清晚年权益保障误区,为基层民生法治建设送上专业、暖心、接地气的法律服务保障。
聚焦晚年监护痛点 详解意定监护制度
讲座中,关律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核心依据,结合两起真实案例与基层实际需求,系统阐释意定监护的法律内涵、制度价值与办理规范。两起案例的当事人生前均未提前作出监护安排,在突发重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相继陷入医疗决策无人签字、个人财产无法处置、生活事务无人打理的监护真空,切身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直观凸显了提前规划监护的现实必要性。
关律师明确,意定监护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意识清醒时自主选定监护人,待自身丧失行为能力后由其履行监护职责的法律制度,主要适用于独居、离异无子女、失独及空巢老人等群体。该制度具备四大核心价值:一是医疗保障,监护人可依法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保障救治时效;二是财产安全,依规管理存款、房产等资产,避免处置僵局;三是身后自主,丧葬安排、遗产分配可按本人意愿执行;四是风险兜底,有效破解无近亲属可担任监护人的现实难题。

关律师针对办理要点作出提示,需在当事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办理,优先采用书面协议并办理公证;监护人可选亲友及专业机构,仅承担代管职责,不直接继承财产。同时她温馨提醒,切勿仅作口头约定,可增设监护监督人防范权限滥用,协议中明确监护事项与财产范围,划清权责边界。现场互动环节,关律师针对听众提出的公证办理流程、监护人选定标准等问题逐一答疑,结合具体场景给出可落地的实操建议。
本次讲座既精准填补了辖区居民在意定监护领域的法律认知空白,又切实增强了老年群体提前规划权益、防范监护风险的法治意识,对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夯实基层民生法治基础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下一步,上海浦茂律师事务所将持续聚焦基层民生法治需求,深耕老年权益保障领域,常态化深入社区开展多主题公益普法活动,推动专业法律服务资源深度下沉基层一线,以专业力量为群众晚年生活筑牢法治屏障,持续助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